书才是我想写的书,这样的书让我写的很开心。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初心吧。
不过,能一直保持初心的感觉,真好!
我还是那个我,即使扑街,我也愿意继续写下去。
不切书,就写自己想写的故事。
就算越往后越少人看了,至少我自己还爱看。
虽然这么做有点傻,但就让我继续这么傻下去吧。
我不后悔!
像个傻逼一样!
继续写下去!
我就是个大傻逼!
最后说句和文无关的题外话。
我的笔名想吃东坡肉
我这个笔名是因为当初我有一次家族聚餐去了一趟我们这的当地比较不错的饭店。
点了一份东坡肉,因为忙着照顾他人,自己没怎么吃,就吃了一口,但真的感觉是人间美味,回味无穷。
所以一直念念不忘,后来想再去,结果那家饭店换厨子了
因为太想吃所以当时写书的时候就顺手起了这个笔名想吃东坡肉
可是为什么所有人都忽略了“想吃”两个字。全喊我东坡肉或者肉哥、肉肉
喊着喊着感觉自己成了东坡肉
我想吃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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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想吃东坡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