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身体里。
在很久以后,她常常回想这一天,试想着,如果当初她不管不顾地跟着他走了,他们,是不是就不用再经历所有的悲欢离合。
金秋十月的温度很适宜,广场旁的芙蓉树,争奇斗艳的花朵竞相开放,阳光透过花瓣,留下一地耀眼的金黄。
“你……哪里来的血?”杨锦心一直靠在霍冬来身上,她揪着他的衬衣袖子,洁白的衣料上,竟然染着斑斑点点的猩红。
霍冬来笑了一下,毫不在意地揉了揉她的头发,“没什么,部队训练擦破点皮,没事,倒是你,我的玉夹子哪儿去了?”
他轻易就扭转了杨锦心的注意力,挺直了背脊,小心地不让伤口再蹭到衬衣上。
杨锦心果然没再追究他身上的血迹,而是抬手摸向左耳边,昨晚过后,玉夹子就不见了,早晨起来,她还为此伤心了半天,一定是昨晚丢了的,或许再也找不回来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冬来,对不起!”
霍冬来看她委屈的快要哭出来,心疼不已,拍拍她的肩,安慰道:“傻丫头,一颗发夹而已,丢了就丢了,我再买一个给你!”
杨锦心却情绪低落地摇头道:“再好,也比不上最初的那个了。”
两人又一起回了大杂院,商量着,晚上一起去玫瑰园找杨锦欢,有霍冬来陪着,杨锦心就觉得,去哪儿都不怕了!
晚上,霍冬来牵着杨锦心去了玫瑰园,这是她第一次从正门进来。门口已不再挂着杨锦欢的海报,舞台上也取而代之,变成了海报上写着名叫玫瑰的新来的歌女。她仍然唱着杨锦心教给姐姐的《清平调》,尽管她没有了姐姐那空灵柔美的声音。
霍冬来也觉得很奇怪,安排她坐到了人少的贵宾区,自己离开去找玫瑰园的人打听消息。
杨锦心忐忑不安地坐在椅子上等霍冬来回来,她明白无论哪个年代的夜店,都一定不是安全的地方,更何况,玫瑰园还是这个年代最知名的销金窟。
从她走进大门的那一刻,秦慕阳就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了她,蓝衣黑裙的学生模样,紧紧牵着霍冬来的手,避开人群的碰触,在贵宾区坐下来。
他手里正把玩着一只白玉夹子,昨晚,她在慌忙中掉落在车上,莹润光滑的白玉,跟她很配。秦慕阳微眯了眼,紧紧盯着独自坐在座位上的杨锦心,娇美清新的模样,很快就吸引了大群追风逐蝶的公子哥。
杨锦心不知道自己拒绝了多少人的邀舞,当这个流里流气的军人凑上来的时候,她早已心烦气躁,没有好脸色给他了。
“小妹妹怎么这么可怜一个人在这儿了,哥哥带你去玩,好不好?”这人松着风纪扣,眼里冒着淫邪的光,恨不得将她吞下去。
杨锦心皱着眉,避开他伸过来的手,冷声道:“我男朋友马上就来了,请你让开!”
“哪有男朋友丢下小美人,自己走的道理,我看啊,他八成自个儿寻欢去了,哥哥疼你好不好?”
话落,猛地向前一扑,杨锦心没想到他这么大胆,被抱了个满怀,只觉得自己快要被他身上的烟酒味熏晕了过去,剧烈挣扎起来。
“你放开我,我要叫人了!”杨锦心厉声呵斥他,不停地拍打着他,又气又急,满脸通红,双眼水意盎然,不觉透着媚意。
这人看到她这样子,更觉焚身,呼吸都急促起来,死死抱住她不放,一边诱哄着:“小美人,你跟了军爷,爷什么都给你……”
杨锦心不敌他的力气,急得快要哭出来,不停地四处张望,找寻霍冬来的影子,她刚刚真不应该独自留下来。周围的人好似没有看见一样,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这人更是得寸进尺地噘着嘴朝她脸上拱来。
就在她一筹莫展,眼看就要被人得逞的时候,这人突然“哎哟”一声,接着便倒在地上。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