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这种手笔。 钞能力为所欲为啊! 大火很快引来了小镇警察,看到纵火,治安官二话不说就打算直接抓人,结果凯直接拿出自己的手提电脑,打开银行发过来的邮件“对不起,警长。这片土地上的一切早在我放火之前就属于我了。我烧我自己的东西,不算犯法吧?” 弗莱迪的房子周边没有邻居,就没有骚扰邻居的嫌疑。哪怕是天王老子来,也拿凯没办法。(不知道这在美国算不算犯法,反正在中国是算的,就当不犯法吧) 治安官也愣了,这人……有病吧?